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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毛男和他的三个亚健康朋友 (第2/12页)
个遇见的是草莓。
她本名我不知道,是什么人,住在哪里,有什么经历,我不知道。但她爱吃草莓,去甜品店必点的头牌是草莓慕斯。所以她叫草莓。
我第一次见到草莓,那时候我蹲在巷子里的垃圾桶旁边,忘了有没有哭。我是从高中逃出来的,膝盖在翻墙的时候蹭破了一块。
不过我本来就左眼被揍的充血,胳膊和手和脖子和小腿都是淤青,显得膝盖也不是很疼。
当时我穿不整洁的校服,头发又短又乱,紧贴垃圾桶抱膝坐,沾上一身醉醺醺的臭味。
然后我看见了草莓。
应该说是草莓看见了我。
这个像精神病患者似的穿了一身粉色的女孩,妆画的又浓又夸张,有一种不对劲的可爱。她的发夹,项链,衬衫,领结,皮带,蓬蓬裙,高筒袜,皮鞋都是一模一样的玻璃一样的淡粉色。
巷子黑的像有蚯蚓在爬,但她是粉的。她到我面前蹲下来,非常疑惑地看我:“啊呀,你长的好像一个地下偶像哦。”
好喜欢粉色。
好可爱的粉色。我只顾着看她一身飘忽忽的粉色,而没有听清他说的话。想要穿这样的粉色。即便被打,也想要穿。
“好可爱。”
我说。
“粉色好可爱。”
草莓歪头笑了一下,她从那个时候起就扎双马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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