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4章  (第1/4页)
    天知道,这阵子他被那个叶橙快缠死了。    所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,他一开始想说服叶橙,自己对男的不感兴趣,是个直男。    谁知第二天叶橙就穿了个女装,那身材,那打扮,要不是声音变不了,奚朝还真认不出来他是个男的。    思想在某方面还挺保守的大舅哥被雷得外酥里嫩,完全接受不了。    可怕,太可怕了。    奚朝被他缠得不行,所以今天林可越邀他一起来看比赛,他毫不犹豫答应了,唯恐叶橙穿着女装从网线爬过来。    “你哥他陪我来的,”林可越替奚朝回答,又对奚朝说,“走吧朝哥,我想去转转,小时你们要不要一起?”    “不用不用,我们还有其他同学。”奚时不想跟他哥去转,随口瞎编。    这里是学校,奚朝也不想让奚时太难看,给了奚时一个晚上再收拾你的眼神,跟林可越走了。    奚时松了口气,秦铭天纳闷地问:“咱哥怎么看起来不是很喜欢霍思议,这不比邵寻那煞笔强一百倍?”    “因为他爸也在追我。”    秦铭天:???    啊?    啊!    啊——    秦铭天消化了好一会,才发出一声土拨鼠式尖叫。    这,这跟乱l……不,奚时也没和其中一个在一起又搞另外一个,不算乱l。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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